宁波金税三期个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:面向扣缴义务人(企业),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,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、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,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(以下简称个人)的基本信息、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、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。
操作方法
1.网络申报的用户,请选择网络注册。请确保输入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。
2.下一步:获取基础信息。
3.根据向导提示,先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办税信息的确认的环节和办税人员的信息登记,其中标红色*的部分为必填项,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4.根据向导提示,继续点击“下一步”进入登录密码设置环节,勾选“启动登录密码”进行密码设置。设置完毕后,点击立即体验进入操作系统。
常见问题
1、问:企业进行了多部门备案,在注册界面会出现部门编码和部门名称,这个是什么?
答:这个企业可自行设置。
2、问:软件怎样进行数据库备份?
答:方法一在“系统设置”功能中“系统管理”-“备份恢复”-“备份设置”进行路径选择,然后点击“备份”(生成的备份文件名称叫Backup_ALL_ALLDBFILE_备份时间)。
方法二软件备份:在“系统设置”功能中“系统管理”-“备份恢复”-“自动备份”启动自动备份并选择路径后点“保存”,每次退出软件自动提示备份,选”是“。
3、问:个税报表有税额,本期申报成功后,三方协议变更了银行,是否影响本期正常扣款?
答:只要在税局变更过三方协议,核心征管有更新过新的三方协议,客户端是可以获取到的,不一定要等到次月才能用。
4、问: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超过所在地上限,应怎么申报?
答:软件目前已按照省局要求放了开公积金上限的控制,如果有企业反映自己向有关部门核实的数据和软件里生成的不一致,让企业据实填写就可以了,软件里会给出超过上限的提示,但是可以保存并申报成功。